津市市环境监察大队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1月16日组织召开津市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会议,会议邀请了省环保厅、常德市环保局6位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现场核查了津市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硬件设施及档案资料,听取了津市市环保局工作汇报及津市市人民政府、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情况介绍。验收委员会专家高度肯定了津市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经综合评审,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部三级标准,综合评分92.58分,顺利通过验收。
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市环境监察工作步入规范,为更好地完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