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两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投入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确保大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科学,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及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蓝山县通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集中招标采购,投资83万元新建的两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目前已完成调试、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的要求,该县新建的两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第一完全小学科技楼顶楼(南)和博爱学校第一教学楼顶楼(北),两处均属二类区(即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监测点性质属空气质量评价点,执行国家二级标准。两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均采用自动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成运行,将更好地帮助确定该县城市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为制定县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