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有法律效力的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长沙环保系统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报道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大环保工作者认为,决定中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有3个特点:一是深化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相提并论,并把“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作为6个“紧紧围绕”之一进行统一部署。二是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中的地位,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三是丰富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容,把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内容充实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来。
近几年,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体制建设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一是逐步建立了以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定期督查制、效果评估制和政府为主多元投入制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机制;二是建立排污交易、生态补偿、环境风险责任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环境责任审计、污染防治设施减排效能与财政拨付挂钩等环境经济管理新机制;三是以畜禽污染、集镇污水、农村垃圾三大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出台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四是出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年) 》,在长株潭交汇处划定控制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将生态绿心地区建设成为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屏障和具有国际品质的都市绿心。
11月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专题调研长沙环境保护工作。下步,长沙市将精心制定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顶层设计,通过法律程序固定下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决打好环保攻坚战。城市建设上,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考虑城市建设的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手段创新。污染防治上,要从顶层设计做起,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在改善民生上,要抓好环保必须坚守的“三条底线”:不突破当地的环境容量,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都不能突破环境容量;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危害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