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约谈促治污
为督促排污单位积极履行环境责任,整改排污行为,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在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性手段的执法环境下,邵阳市环保局大祥分局探索推行企业负责人约谈机制。借此促成违法单位主动治污。
一是在监察大队内部组织设立约谈小组集体约谈。本着重教育、重指导、重督促及主动监督的原则,大祥分局对于上级督办、群众反映强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业主进行“环保约谈”。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案件办理人员为成员的环保约谈小组,并请市局的专业法律顾问参与约谈。在约谈的时候向约谈对象讲明法律法规,讲清事态的严重性,适当地给予一定的压力,达到促成落实的效果。
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剖析整改。很多情况下,企业是因为整改遇到了许多困难才会导致无法到位,在约谈时就应该要体现出现场交流的优势,就问题论问题,剖析方案,讨论办法,交流意见。这样作为整改方也有机会向环保局陈述情况,环保局也可以更加细化地表述整改要求。避免出现执法文书下发后,整改方看到简洁的文书不知所措的情况。
约谈制度的建立,也属行政执法单位与基层紧密联系的一种方式,不旦环境执法,甚至对于全国的行政执法领域都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