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君山区、汨罗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2013年12月17日至18日,在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其伟、综合室副主任刘婕丝的带领下,由岳阳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姚兵池、环境监察支队长龚石罗、副书记段德训等5人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岳阳楼区、君山区、汨罗市等三县(市)区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并召开了达标验收会,当场宣布验收结果。
验收委员会首先实地查看了楼区等三县(市)区的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建设和环境监察大队执法装备及调查取证、现场监测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对近年来基层环境监察大队的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执法笔录及文书档案、环境行政案件处罚等有关文档资料详细翻阅查看。对照《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考核。
现场检查后,召开了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会议,对考核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会上验收小组领导与专家对三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评价。指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大进展,汨罗市达到了《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规定的国家(中部)二级机构建设标准,岳阳楼区达到了国家(中部)三级标准,君山区则达到了国家(西部)三级标准。环境监察业务用房、机构及人员得到落实,基本执法装备和仪器配置齐全,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县级环保部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环境监察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管理,保障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能力、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为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