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县人大审议
12月12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中方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议案,原则同意《规划》。根据《规划》,中方县力争到2014年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到2016年创建成国家生态县。
根据《规划》,中方生态县的建设实施分为三个阶段:近期启动阶段,2013年—2014年,2014年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标准;中期推进阶段,2015—2016年,2016年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远期达标提高阶段,2017年—2020年,2020年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县考核标准。力争基本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体系,建成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把中方建设成为美丽湖南和生态怀化的引领者。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划》编制认真贯彻了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充分体现了中方特色,是及时且非常必要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目前,我县创建生态市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方面,要实现生态县创建目标,应积极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此外,要继续完善规划,认真核准项目实施目标和投资估算,保证规划的科学严谨性;加强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建议县政府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年度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将选择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和创建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