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保局从严落实机关节能环保工作
近年来,汝城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在局机关广泛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一是严格控制用电。年初对每个办公室全年的用电进行分配,对超过部分用电由各股室自行承担费用,督促了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电习惯。今年花费3000余元将所有办公照明灯置换成T5节能灯,预计每年可节约2000余元电费,进一步降低了用电成本。二是严格控制用水。我们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杜绝“细长流水”,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时刻提醒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局内部QQ群平台发布各类信息,降低纸张消耗。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严格做到里程数和油耗量相匹配。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做到集中乘车;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按照精简会议原则,大力压缩会议规模和人员,减少会议文件、会议材料;本着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节俭从简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实行统一归口办理,按程序和标准办事。
通过节能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完善机关节能管理措施,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目前每年可实现节能5.5%,保障了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