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章环保世纪行活动成效显著
2013年,宜章县环保世纪行活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治老控新、监建结合,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得力、重点突出、宣传广泛、形式多样、整治有力。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县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全县环境大局基本稳定,为建设美丽宜章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借用“3.15”、安全生产月、应急知识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科技宣传周”、“三创”等各种宣传活动载体,宣传环境经济政策、环保法规、环保常识。参加了“生态郴州、文明环保”征文竞赛活动,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环保宣传进企业”活动,制作和发行了以“同呼吸-共奋斗”为主题的环保知识有奖答题贺卡20000份,以此贺卡为环境宣传活动的新载体,吸引企业职工和积极参与到环保知识的学习、宣传中来。利用移动“商户管家”信息平台向全县社会各界发送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内容的环保短信1400余条。县委党校青干班、科干班都开设了环保专题讲座。环保世纪行活动及人大、政协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委员视察活动助推了环保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简讯”刊物,及时向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环保动态。通过宣传,各级领导、基层干部、各行各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有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大环保”格局逐在形成。
二是结构转型升级有新突破。我县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把好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关和“三同时”验收关,禁止新建“两高一资”项目,新建项目必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园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严控新污染产生。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宜章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宜减办发〔2013〕1号),对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依法加大了关闭力度,截至目前共削减SO2(二氧化硫)194.18吨,削减COD(化学需氧量)8060.96吨,削减NH3-N(氨氮)680.39吨,NOx(氮氧化物)41.48吨,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65份。
三是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效果明显。针对全县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同时,还开展了以涉重金属企业为主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造纸、制革、制砖等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黄岑水库区域、金子坪矿区、乐水河流域、瑶岗仙矿区、赤石矿区等非法采选矿点,严厉打击小炼油、小炼焦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了一批非法采选、冶炼企业,关闭了一批反响强烈的污染严重企业,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00人次,检查企业520家,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工艺污染环境企业51家;停产整治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企业11家;停产整治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2家;停产整治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企业32家;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2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企业32家,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15余起。
四是切实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黄岑水库饮用水源的日常监测和监管,对造纸、制革、制砖、水泥、重金属污染涉锑企业、印染、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行业加大了环境执法查处力度,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偷排、直排、私设暗管的纸厂、制革企业采取昼夜巡逻、暗查等多种形式,对违法生产行为,实行断电、停产治理等措施;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进行了整治,配合“三创”工作,联合公安、文化、工商、城管、电力等部门对城区油烟、粉尘、噪声的综合整治。投资30万元建设了环境污染视频监控平台,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目前已有22家造纸企业联网。
五是加大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力度。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利用移动商户管家短信平台,进行短信群发,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予以500-2000元奖励。环保110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了接诉必查、立案必罚、查必有果,今年截止目前已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达260余起,办结率100%。全年环境执法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投诉案件,全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六是全面加强环保能力的建设。今年,我县环保局投入260万元进行标准化建设,并以92.5分全市第一的成绩获得国家三级站验收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95.74分顺利通过国家中部地区三级标准化验收。环保局机关顺利搬迁至新办公楼,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县财政预算拨付30万元能力建设费,安排专项资金73万元配置一台ICP重金属监测仪,有效的提高了环保局监测分析能力。全县22个乡镇均成立了环保站,明确了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和环保站长,严格履行乡镇环保职责,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严防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