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环保局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全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
为让广大企业深入认识、理解“两高”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规章,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10月28日至30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在南岳省环保厅干部培训部举办了一期全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两高”司法解释学习班。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环保负责人赴南岳参加学习班,认真听取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广兵副教授就“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专家解读以及环境污染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入罪标准、适用范围及典型案例分析。省环保厅法制宣传陈战军处长就“两高”司法解释出台的重要现实意义、“两高”修改环境保护法降低入罪门槛,明确了可操作性标准,以及湖南省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措施与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增强了对“两高”司法解释的理解,增强了治理污染的紧迫感、责任感,知法守法,不踩红线,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为环保事业作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