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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切实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力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3-10-16 14:55   【字体:    

日前,郴州市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现场会在汝城县胜利召开,全市各级领导汇聚汝城,现场参观了田庄、暖水、土桥、大坪等四个小城镇建设乡镇和大坪镇谭屋村、暖水镇巷头村等两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再次掀起了汝城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打造“美丽汝城”的热潮,促进县域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汝城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多元投入机制,从2013年--2015年,县财政每年按全县309个村2825个村居小组,每个村居小组200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65万元,以后每年按上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20%进行递增。每年安排5个示范镇、15个示范村进行试点整治,县财政按每个示范镇、示范村分别安排1000万元、5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村委会每年按上年度村集体收入的10%比例安排环境整治资金,环保、爱卫、城管、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倾斜,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资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引导农民群众自筹资推进环境整治。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乡镇、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机制,采取巡查、暗访、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一次暗访,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对年度考核排前六名的乡镇评出一等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评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年度先进责任单位10个,先进个人30名,分别给予1000元、100元的奖励。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朱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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