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启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及环保政策,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2013年9月22日,市环保局、商务局、发改委、交通局、质监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排放污染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3年9月起长沙市全面启动现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排放污染治理改造即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此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今年,中石油、中石化公司需完成城区加油站的治理工作;明年,望城区及三县(市)高速公路加油站,及各油罐车、储油库均需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长沙市市直相关部门已简化了审批手续,城区治理改造项目未涉及新建、改建的均只需要备案;在完成治理后,由环保、商务部门统一组织验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工作的商务部门将不予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年度审验,交通部门将收回相关道路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