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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3-10-10 16:59   【字体:    

 

郴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

 

109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爱国在鼎福楼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郴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如何推进郴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会上,市环保局就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做了汇报,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参会相关单位负责人就《郴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郴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三个文件草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既是我市实施“三创”工程、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证居民呼吸清新空气的现实需要。

最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爱国强调:一是成立郴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爱国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黄泽生、市环保局局长李来华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二是尽快下发《郴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各相关单位就《郴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并在一周内反馈至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市法制办对《郴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把关审核,尽快以文件形式下发,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启动新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设。目前,机动车环保检测收费政策暂未出台,作为过渡性举措,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新机动车环保检测线与市公安交警“两所、一站、一中心”项目进行资源整合。由市环保局牵头实施,新环保检测线理应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机动车安全检测线同步投入使用。四是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审慎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审慎推进。前期开展对新注册机动车和外地转入我市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市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老百姓的支持,确保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泽生,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刘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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