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环保局认真开展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和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保部于今年7月部署开展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各自网站上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迅速将环保部的工作方案复印给局领导、各科室(单位)和县市区环保部门学习,并由局办草拟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经过局务扩大会认真研究讨论,制定印发了我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的内容和公布时限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共有“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等8大项内容,并在局门户网站新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此项工作的开展,是环保部门主动回应群众对环保工作关注的具体表现,必将大大提升我市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满足社会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朱楚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