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政府法制办来环保局检查法制工作
8月29日上午,娄底市政府法制办检查组对娄底市环保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提问、查阅档案等形式,就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许可程序、文书方面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娄底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则,在评查中统一标准,从立案、询问笔录、调查报告、限期改正、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等基本执法程序开始,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案件查处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条款是否适用,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主体是否适合,行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行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的权利、立改和限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处罚不公,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送达和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到位。
检查结束后,我局结合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汇总,从行政执法理论和务实两方面对案卷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案卷评查,既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问题,促进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