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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3-07-08 12:49   【字体:    

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汛期环境风险排查和监管的工作要求,宁远县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

一是严格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置保护区界牌、标志。

二是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和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禁止一切从事污染水源的建设行为,重点排查水源地防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三是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内新建项目审批关,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审批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工业、农业、商业及服务业等项目。

四是加强监管监测。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源地的水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确保妥善处置。

    五是建立完善饮用水源污染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和水厂应急“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

宁远县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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