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环保局整治区域酒吧噪声,实行限时经营管理
吉首市城区区域的酒吧、KTV发展迅猛,因缺乏规范管理,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投诉不断。
为规范酒吧经营,控制噪声污染,吉首市环保局创新工作方法,深入调研,借鉴云南丽江、省内长沙市及凤凰县的酒吧噪声管理经验,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对湘西大剧院及八月楼区域的酒吧、KTV实行限时经营管理,要求:区域内酒吧、歌厅晚23:30以后,停止经营,严禁放音乐;二是酒吧、KTV在经营时间内,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三是实行挂牌提示经营;四是依法缴纳“三同时”保证金及违规罚款;五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环保部门的管理,一经发现超时经营现象,依法予以处罚,并实行停业(停电)整改。限时经营管理后,将有效控制湘西大剧院及八月楼区域内酒吧、KTV经营噪声,缓解区域内的噪声污染,充分协调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