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专项整治涟源早行动
4月下旬,涟源市成立了以市政府牵头,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整建办、乡镇等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决定从五月一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企”,以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企业,其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石料场、煤矸石砖厂、小造纸、水泥工业、小化工厂等是这次整治的重中之重。
此次整治行动决心大、措施硬。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对重污染企业将依法采用收回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予以彻底取缔,防止反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当地媒体上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