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创新环境监察方式
涟源市创新环境监察方式
设立三级执法模块化
通过全面推行“执法模块化,管理分类化”,涟源市环保局在创新环境监管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这一管理模式的具体做法是,划分区域、分块管理、责任到人、明确职责、精抓细管、严格考核。按照责任执法模块化的要求,划分为监理大队、乡镇监理大队、城区监理大队,三块分级模式,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重点监管企业由监理大队负责;乡镇煤矿、非煤矿山、煤矸石砖厂、养殖场等由乡镇监理大队负责;城区第三产业、基建噪声等由城区监理大队负责。
按照执法模块的要求,环保局制订了《环境监管精细化管理执法模式指南》对环境监管工作进行规范统一。
按照管理分类化的要求,各监理大队各司其职。在规定范围内重点监管的污染源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国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其它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其它项目每季检查不少于1次;对医院放射源、及放射线装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限期治理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由此加大环境执法打击力度。
涟源市环境保护局 肖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