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人大依法推动“全国生态县”建设进程
4月18日,在新宁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上,232名代表投出了100%的赞成票,一致通过《创建全国生态县,建设美丽新宁》议案,并交县政府办理,依法推动“全国生态县”建设进程。
2001年,新宁县被列入全国第六批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县;2008年,由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2010年又由省环保厅确定了创建“全国生态县”的目标。同年8月,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新宁县舜皇山被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禀赋得天独厚,生态发展前景无量。但是,新宁的资源优势并未成功地转换为发展优势,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以森林为标志的生态基石并不太牢固,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难度加大,整治城乡生活污染任重道远,整个社会状态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存在差距,人大代表创建全国生态县、建设美丽新宁要求十分强烈。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依据,郑重提出5条建议交政府办理:一是尽快编制新宁县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并要求全县18个乡镇和80%的行政村编制生态建设分规划;二是着力发展生态经济,构建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体系;三是积极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是建立创建全国生态县长效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领导绩效考核、纳入科学发展评价之中;五是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