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大作出决议推动全国生态县建设
4月18日,新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与会的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生态县,建设美丽新宁”的议案》,作出了“创建全国生态县,建设美丽新宁”的决议,交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是全市首个以县人大代表表决形式通过的关于生态县创建的决议。
会议认为,开展全国生态县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根本途径,更是立足县情的求实之路,将会强力推动该县“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会议要求,全县要积极行动,迅速投入到创建全国生态县工作中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体制机制,形成创建合力。要尽快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要明确创建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着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开发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生态产业,发展新型工业,推进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