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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3-04-24 07:55   【字体:    

为了有效防范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应对汛期次生环境灾害,州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环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汛期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确保汛期应急启动时人员、器材、车辆、通讯及时到位。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通过值班电话、电子信箱、12369举报电话等方式多途径掌握环境事件信息,为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决策和快速有效处置提供信息。

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涉重金属企业和易引发污染事故企业的现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治污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加强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采取积极防控措施,确保汛期饮用水环境安全。

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全州5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和渣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结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存在问题10家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要求。

四是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跨区域交界断面、主要河流重点监控断面,在原来每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基础上,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加密水质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汛期水质变化情况,及时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响应。

五是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湘西、怀化两地区监测数据相互通报渠道,实现交界区域环境监测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畅通两地区环境事件通报渠道,实现交界区域重点环境风险源信息共享。通过建立跨地区环境信息统一报送发布工作机制,以维护交界区域的社会稳定,共同守护酉水、沅水流域环境安全。

州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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