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自3月1日正式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
3月1日,株洲市正式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这标志着机动车环保检测不合格或者不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将不能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月27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在株洲市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在进行安全技术定期检验之前应进行环保检测。对排气检测超标的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
株洲市规划建成8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营。目前建成的城区3个站和株洲县1个站已投入使用,这4个检测站分别位于红旗中路市车管所、珠江南路湘海车管分所、湘珠路云峰机动车安检站及株洲县交警大队院内,车主可持本人行驶证原件驾车前往检测。醴陵、攸县、茶陵及炎陵4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正在建设中,预计3月底投入使用。
机动车环保检测主要采用简易工况法,分外观检查、电脑登录、尾气检测、车辆安全检测等4个步骤进行,一台车的检测时间大约4分钟左右。机动车环保检测结束后,当场出示结果,检测合格的机动车辆,发放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检验不合格的,责令车主限期治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的车辆收费55元,其他检测方法收费35元。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约占大气污染的25%左右,是城市灰霾天气形成的重要因素。”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指出,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可以控制和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是落实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降低空气中PM2.5浓度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3月1日上午,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率队在市环保检测湘海站检查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工作。
机动车正在进行尾气检测
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
机动车车主正在张贴环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