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炎陵县环保局荣获省201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12-22 14:57   【字体:    

  近日,在长沙召开的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上,炎陵县环保局被评为2012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同时,炎陵县环境监测站张兴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1年,环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对享受该项转移支付市县的生态环境质量,采取定期普查、年度抽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每3年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我省有24个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炎陵县是株洲唯一一个,属水源涵养功能区。炎陵县2010年国家转移支付资金为1138万元,2011年国家转移支付资金为1792万元。(炎陵县环保局李明勇)

 

炎陵县环保局荣获省201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1013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