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环保局“四制”提升环评工作
今年,桃源县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正确处理好环保审批和服务发展的关系,统筹发展效率和增长效益,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有保有压,分别对待,为防止“两高一资”企业和落后产能出现反弹把好关、守好口,重点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来提升环评工作质量。
一是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民生的项目、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持环保提前介入,协助做好项目选址和环评工作;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项目优先组织环评监测和审批,条件具备的随到随办。
二是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制度。在环评编制和环评审批过程中大力推进阳光运作,强化公众参与,做到让公众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对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环境执法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纠纷和污染投诉,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强化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和指导服务,积极向企业推荐投入少、见效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引导和促进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推动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
四是归类建档跟踪服务制度。对已审批项目归类建档,完善一项一档制度,做到已批项目均有档可查,为建设单位提供更直接的咨询服务,也为跟踪监督提供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