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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保服务意识 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11-20 15:07   【字体:    

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环保服务意识,狠抓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了各项环保工作的卓有成效开展,全市环保事业开创了新的局面。市本级及沅陵、溆浦、中方、洪江市、洪江区、鹤城区、麻阳、芷江、新晃、会同、靖州、通道12个县(、区)被国家环保部授予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市环保局、沅陵、新晃环保局和鹤城、会同、芷江环保局分别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市环保局被省政府授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2年,全市4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Ⅰ—Ⅲ类标准的39个、达标率92.9%,比2007年提升12.9个百分点;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达标率100%;沅水干流总磷污染明显减轻,由2007年初的超标15倍多下降到3倍多。怀化市区及12个县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由2007年的83.3%提升到100%,怀化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2天;二氧化硫污染切实下降,年均值由2007年的0.046毫克/升下降到0.030毫克/升,达标率由83.3%上升到100%。城市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2.6dB(A)和66.9 dB(A),与2007年持平。

生态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并正式启动了第二阶段创建工作,即市本级及洪江市启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其它县(区)启动创建生态县(区)工作。同时,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6个、生态村3个、绿色学校2所,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7个、生态村182个、绿色学校43所、绿色社区3个、绿色家庭17户,市级生态村1048个和市级绿色学校、机关、小区、宾馆、医院、家庭949所(个)。通过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极大促进了全市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有效推动了全市生态产业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污染减排成效明显。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共实施完成重点减排项目100个,其中SO2减排项目21个、完成削减量17294吨,COD减排项目75个、完成削减量20076.5吨,砷减排项目3个、完成削减量0.17吨,镉减排项目1个、完成削减量0.348吨;2010年,SO2、COD、砷、镉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削减13.39%、13.97%、18.89%和46.46%。启动了“十二五”减排工作,“十二五”前两年共实施完成重点减排项目116个,其中COD、氨氮减排项目81个,SO2、氮氧化物减排项目35个。据初步核算,2012年,COD、氨氮、SO2、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2.44%、3.21%、11.26%和0.6%,完成减排进度任务。

环保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环评审批服务,五年来,全市环保审批项目2173个,其中市本级审批项目364个,县级审批项目1809个,为上级环保部门审批我市重点项目出具预审意见117个,为133个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审批服务,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79个,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18个,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尤其是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使湘维PVA和PVB、芷江机场改扩建、大唐华银石煤发电、华洋铜业铜资源循环利用、骏泰浆纸漂白硫酸盐木浆产品等项目,以及市工业园和中方、辰溪、洪江市、洪江区、沅陵、新晃、靖州等8家工业园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同时,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清查整治行动,清查2008年以来新建项目772个,督促相关项目及时补办了环评手续。

环境整治和监管力度切实加大。五年来,全市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3亿元,其中争取上级环保治理资金2.09亿元,实施完成污染治理工程151个。开展了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全市制浆造纸企业由2007年的8家减少到4家,产能规模由10万吨增到57万吨,33家废纸造纸企业关停16家、其余17家通过环保验收,并淘汰迷信纸造纸企业23家。开展了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重点整治的我市35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全部通过验收,列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46个项目完成24个,并实施专项治理项目7个。开展了电解锰、水泥、陶瓷行业专项整治,全市11家电解锰企业通过环保准入,取缔关闭电解锰企业1家、水泥企业9家、小陶瓷厂6家。开展了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全市30家水上餐饮企业取缔关闭20家其余10家完成整治验收。推进16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1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划定保护区,完成13个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和2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发布了《怀化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中心城区环境治理,治理市区燃煤锅炉、散煤大灶211套,拆除污染严重锅炉58台,对市区28家星级宾馆和规模三产业限期治理。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完成了9个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和3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程。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危废专项整治、辐射射线环境监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及化学品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企业5900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45件次、罚款474.48万元,关停淘汰企业(生产线)75家(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68家(次),对101家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全部督促整改,安全转移危险废物5.8万吨、放射源57枚,征缴排污费1.05亿元。加强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完善了“12369”环保热线服务机制,制订出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举行环境应急演习2次,及时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和污染投诉案件3372件次,稳妥处置环境突发事件11起。

环保基础工作得到夯实。五年来,全市投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5638万元,其中市本级2054万元,县级3584万元,建成了市监测站办公楼、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和新晃市、洪江市托口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套,推动了市本级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完成了洪江区环境监测站和沅陵县、溆浦县环境监察大队达标验收。加强现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建设,全市已建成现场端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66套,其中废水类51套、废气类15套。全面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环境监测、环保科研、环保宣传等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同时,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五年来,聘用环保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22名,举办环境监察监测培训班2期和专题法制讲座11次,累积培训干部职工3200人次,目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占全体干部职工的比例达60.5%。

强化环保服务意识 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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