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11-15 10:46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业污水排放执行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株环发〔2012〕19号)文件要求,全市对在建、已建成的工业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标准一律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相关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石峰区环保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污水排放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确保所有企业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相关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石峰分局 杨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