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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统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环境保护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11-09 15:30   【字体:    

  辰溪县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并纳入财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县,为保护县域生态环境,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辰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多项措施,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高起点、高标准修编《辰溪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将《规划》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县域生态功能区划,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转变发展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改变资源开发企业规模小、开采加工分散、资源利用率低、产业层次低、产业链短、污染严重的局面,从源头上减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二是加快实施城乡环境同治,让全县人民共享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为全面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境同治,县委、县政府决定,每年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重点建设农村垃圾收集、乡集中转运、县统一处理环保基础设施,并保障日常运行经费使全县城乡居民拥有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造福全县人民。

  三是加快推进五大环保工程建设。湖南省实施十大环保工程,涉及辰溪县的有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氮氧化物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产业发展、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五大工程,为加快工程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要求。为确保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完成达标验收,县委、县政府决定,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监测执法仪器装备建设及监管能力运行保障,环保监管基础能力将在2013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

                      

                                                 

辰溪县统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加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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