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接受省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检查
10月31日,省、市环保局及监测站领导一行来麻阳检查指导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审账目、听汇报等方式,检查组重点对该县环境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和生态功能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是由国家环保部、财政部于2008年开启的一项重要的开创性工作,2011年正式开展试点实施。全省共有二十四县,怀化仅有麻阳、辰溪两个县列入其中。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制定将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增减生态功能补偿资金。2010年,麻阳获得补偿资金3700万元;2011年,获得国家补偿资金4900万元,今年有望进一步增加。这一工作的实施,不仅会极大地增强县域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而且随着节能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纳入与涵盖,成为我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对切实保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与引领作用。
麻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先后投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经费100万元,增加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编制8名,安排环境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加强该县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充实环境监测专业技术队伍,从而使该县的环境监测水平得到迅猛提升,并为该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奠定了牢实的基础。检查组一行对麻阳近年来所做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认可,但同时也用“三个不够”指出了工作中需要加强的方面:一是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面积不够;二是仪器设备投入不够;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够。
针对检查组提出来的这“三个不够”,该县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监测经费的投入,努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将该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使麻阳的生态环境质量更安全,生态功能优势更明显。
常务副县长谌孙武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郑紫庭及县环保局、县财政局有关领导陪同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