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解除对宜章县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
10月22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解除郴州市宜章县涉锑和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函》(湘环函〔2012〕344号),自发文之日起解除对我县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 针对我县部分涉锑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长期非法生产,造纸企业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生产废水直排或利用暗管偷排等环境污染问题,2012年7月19日省环保厅下发了《挂牌督办通知》,同时暂停我县除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暂停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挂牌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渔溪河重金属污染集中整治、后续监管工作指挥部和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各乡镇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壮士断腕的果敢和决绝,用重典、施重拳,对照文件要求逐一整改,实施污染整治。 迅速开展了渔溪河流域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涉锑选矿企业、责令非法涉锑采矿企业停产整治并补办环评手续、完善企业排污设施建设、积极实施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 全面落实造纸企业整治工作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环保局领导联系企业、乡镇干部包厂到人制度,积极推进造纸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取缔土法制将生产线、造纸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并委托技术单位建设污染治理工程。目前32家造纸企业中已有24家批准同意试生产,其余均在积极进行整治。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确保造纸企业整治效果,县环保局安排专门的巡查组,对造纸企业进行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10月29日,在我县召开的“全县稳增长、促和谐、保发展”大会上,县委书记、县长在就环保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的通知》(宜政办发〔2012〕34号),要求各乡镇健全环境保护机构,确保有2-5名人员承担乡镇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