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对省原种猪场开展联合执法
2012年7月26日,在区环保局局长莫科明的精心组织下,市、区环保部门对省原种猪场开展了联合执法,督促其早日搬迁。
省原种猪场是省畜牧水产局直辖事业单位,1997年落户望城区星城镇,占地面积181亩,职工29人。项目位于先导区核心区,属禁养区范围,2007年起望城区人民政府就强烈要求该单位搬迁,并纳入2008-2011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0月,拦河坝蓄水,省政府要求关闭库区内所有排污口,省原种猪场搬迁迫在眉睫。
联合行动组在听取省原种猪场场长的工作汇报后开展了现场执法和监测采样,制作了执法文书,要求企业迅速拿出搬迁方案,择址搬迁,否则将根据坝区蓄水相关规定强制关停。
市环保局纪委书记胡德云、市监察支队队长刘英杰参加了此次督查工作,并一致强调该项目必须立即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