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加快谋划长沙综合航电枢纽工程蓄水前的环境整治工作
9月底,湘江最大的航电综合枢纽——长沙综合航电枢纽将蓄水通航。长沙综合枢纽航电工程蓄水后,湘江株洲段水流速度将减缓,水体对污染物的自净降解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相对减弱。因此,这对株洲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农村面源污染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为确保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蓄水后饮用水源安全,株洲市加快谋划蓄水前的环境整治工作。近期内,将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污、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河道整治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株洲市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近两年,在城区新建云龙、白石港等两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启动龙泉和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建设;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在较大的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指导农村运用人工湿地等技术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扩大生活污水收集区域;大力加强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对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监控,有效监督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湘江的问题。
(二)加强生活垃圾处置,提高处理能力水平。株洲市将尽快建成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处置市区和株洲县的生活垃圾;加强各垃圾填埋场的渗漏液处置,确保渗漏液处置后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收集转运体系、扩大收集覆盖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切实提升设施运行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具备转运条件的县市要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方式,对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置。
(三)加快实施清水塘工业区工业企业绿色搬迁。株洲市将大力推进清水塘工业区综合整治,以“整体规划,产业转型,绿色搬迁,分步实施”为基本思路,22家规模以上企业拟搬迁改造或关停;68家规模以下企业,属于配套企业的,随母体企业搬迁,污染严重的予以关停。清水塘地区完成改造后,将构建“清水湖生态新城”,坚决控制重金属污染增量,解决清水塘地区水环境问题,确保长株潭饮用水源安全。目前,中盐株化集团产业转移有了初步的方案,华银株洲电厂整体外迁项目已经立项,旗滨玻璃也在筹措整体外迁。
(四)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监管手段,对企业实施严管重罚。对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偷排、漏排、暗管直排、超标排放、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消除环境隐患,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应急能力。要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处理处置措施的可行和有效。
(五)加强清水塘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治。加大新老霞湾港底泥治理、清水塘区域内受污染水体治理和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的力度,加强区域内受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目前,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霞湾港底泥治理和大湖治理已经启动,部分工程年内竣工。
(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农场环保工作新途径,加强农村面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发展生态农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搞好畜禽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促进经济模式的转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
(七)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做好河道两旁的拆违工作和对城区河段、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和严重影响通航安全的障船、砂石尾堆清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河道的滩地、湿地,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提高河流水体自净能力,达到吐旧纳新、流水不腐的效果;加强执法。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淘金、水上餐饮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