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保局落实五项措施预防环境污染纠纷
为加强环境保护,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减少环境污染纠纷,永兴县环保局落实五项措施预防环境污染纠纷。
一是严把“三关”。严把建设项目的审批关、验收关、环评关,减轻污染,降低环境案件的发生率。二是提前预防。抓好环境初信初访,控制重复环境信访和越级访;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促进环境信访问题的处理和落实;针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立案、早查处、早解决。三是监管并重。实行跟踪管理,全程服务,对每一个环境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有程序、有结果,对已处理完毕的环境信访案件,具体办案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发函回访与派人下访等方式,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确保工作实效。四是执法与宣传并举。执法人员在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采取执法与宣传、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主动向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宣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关注环保、了解环保、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五是抓好工作作风建设。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热心接待、细心记录、积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