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迎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督查
近日,株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督查组对茶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认为茶陵县认真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主要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在已有的水源保护地上游明令不得建设排污口。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对各乡镇、各村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或各户分散处理。采取建设沼气池、生化处理、生产有机肥和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等方式开展了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采用专题活动、新闻报道、标语口号等形式,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养殖废水专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环境综合整治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和教育,在县委党校的“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茶陵县第一期村主任培训班”开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门课程等。
督查组希望茶陵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力度,努力打造茶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