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开展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
2011年10月18日至22日,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监察局、环保局、市政府城建科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区县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督查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慈利县镍钼矿开采及加工企业、桑植县铁矿开采企业、永定城区周边矿厂、武陵源区部分酒店和企事业单位违规使用燃煤或木柴、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等政府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情况逐家进行现场查看。经查,总体整改情况较好,表现在各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如慈利县制定了镍钼开采、加工企业的整治方案,部分企业已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桑植天子实业完成了限期改正;永定区对城区周边部分砖厂实施了强制关闭和限期治理;武陵源区部分酒店已停止使用燃煤和木柴,改用电、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整改力度不大,部分企业置之未理,未采取实际行动,处于观望状态。二是整改进度太慢,与督办要求时间有差距,年底前很难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整改态度不正,很多企业敷衍了事,未采取实之可行办法去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
督查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整治到位,对不按督办要求抓好落实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行政和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