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环保局联合四部门开展小区内广告从业活动整治
由于吉首市红旗门家电市场小区内广告从业户的生产、加工制作场地位于商住楼内,导致大气污染与噪音扰民现象严重,同时还存在占用公共场地,对小区消防等公共安全构成隐患的现象。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确认,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10月14日,市环保局、市镇溪办事处、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向红旗门家电市场内广告从业主下发了《关于整治红旗门家电市场内广告从业活动通告》。
本次整治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5日,其中分为自行整改阶段和行政联合整治阶段。主要整治内容为:拥有喷绘机、写真机等专业机器的业主,应建立专门车间。车间必须安装生产废气排放处理设施,防止车间废气污染大气环境;加工、制作、刷漆、喷漆等作业必须在各自有门面内进行。自有门面内必须配套安装隔音、降噪等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杜绝污染空气及噪音扰民现象发生;各广告从业业主禁止占用小区内公共场地。四是生产加工等作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段内进行(22点至凌晨6点期间,禁止从事有噪声产生的生产活动)。
目前,各业主正在对照整治内容,自行整改。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组将对红旗门家电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自行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依法进行整改,整改无望的予以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