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首家通过省级验收
10月10日,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陈战军处长、省宣教中心张东风主任一行,对株洲市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这是湖南省环保系统第一家通过宣教能力建设验收的单位。
近年来,株洲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教能力建设,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契机,将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专项工作规划和计划,争取地方财政和编制部门的支持。2002年,在局机关就内设宣教科,配专职工作人员。环境宣教建设投入逐年递增,2010年累计投入近100万元,今年有望达到150万元,环保宣教工作的能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环境宣教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10年,被省环保厅评为绿色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省“十一五”环保宣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验收组听取了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调查了环境宣教管理体制的运行状况、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对株洲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株洲市环保局领导重视宣教工作,宣教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宣教工作经费投入大,宣教设施、设备配置齐备,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很有成效,开展重大环保宣教活动声势大、社会效果显著,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已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省环保厅考核验收组对株洲市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进行达标验收
株洲市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汇报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