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开展医疗机构环境执法检查
9月7日至21日,石门县环保局对全县32家医疗机构的废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和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环境执法检查。旨在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环境污染管理,消除医疗机构对环境安全的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此次检查分北线、南线、县城及周边三条线进行,全面摸清我县各医疗机构的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转移和处置情况,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保护措施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情况。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施的监控作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监督检查,发现有白云乡卫生院、新铺乡卫生院医疗废物和射线装置不符合要求和使用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当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其它医疗机构情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