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缴纳)受到怀化市环保局肯定
2011年9月13、14日,市监察支队稽查组一行4人对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了稽查。稽查组详细查看了我县2009、2010年度工业企业的排污申报、排污核定、排污费征收及台账档案的建立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对我县新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排污申报是否如实、排污费缴纳是否足额进行了核查。并深入到自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工艺、治污设施运行、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等情况,对该企业2009年、2010年排污费进行了重新核定。稽查组在肯定了我县排污收费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企业档案中存在的部分缺陷与不足。我局将根据稽查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排污费征收工作档案,规范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各个细节,真正做到依法、足额、全面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