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为推进娄底市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工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10年开始,我市对境内超国家标准排污、超控制总量排污和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双超双有”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6家单位纳入了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到今年6月底止,湖南宜化、冷钢、锡矿山闪星锑业和煤化新能源等4家单位已经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审,涟钢、冷水江金富源碱业等2家单位正在开展审核工作,其他10家企业正在和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衔接。所有单位均须在今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