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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 索引号:430S00/2024-19746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11-2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商请推荐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根据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省拟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特商贵单位组织推荐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委会委员主要职责

(一)我省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战略、政策和规划、风险管控措施、行动方案和实施评估等进行咨询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参与新污染物管理项目征集、立项、检查验收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等事项的咨询和评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参与其它新污染物管理相关工作。

二、专委会委员应当具备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参加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

(二)从事相关行业研究或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取得一定的技术研究成果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四)了解国家和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

(五)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如新污染物(包括新化学物质、履约化学品)调查、监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工程治理绿色替代品开发应用等

(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及决策咨询经验

(七)无学术不端、犯罪、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三、专委会委员推荐方式

专委会委员采取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向我厅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2名专委会委员候选人我厅根据管理工作需要,遴选确定委员名单。请单位指导相关人员填写《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侯翔宇  13975819440

             李伟明  13973134686

电子邮箱gtc85698023@163.com

 附件: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1

关于商请推荐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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