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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及违规审批核查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的函

  • 索引号:430S00/2022-27669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2-01-1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及违规审批核查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的函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生态环境部在组织开展2020 年第四季度和2021 年第一、第二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厅经进一步复核后, 发现 4 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 4份环评文件涉及的 4 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 3 家编制单位和 4 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对 3 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 60 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 年 1 月 14 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附件

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

处理意见

编制单位

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

审批部门

处理意见

1

原料药GMP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质量问题: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在占地范围内布设3个柱状样点和1个表层样点、占地范围外布设2个表层样点用于监测土壤环境现状错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7.4.3.1 中关于一级评价的污染影响型项目占地范围内需布设5个柱状样点和2个表层样点、占地范围外需布设4个表层样点的要求。

建设单位:湖南明瑞制药有限公司(91430181616772463J)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编制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1430103689517893Y)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戴慧敏(BH015342)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审批时间:2021年3月

处理意见:通报

处罚依据:《监管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

2

原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质量问题: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错误,应考虑项目周边存在居民区(宝山、子龙)的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6.2.2 中关于 敏感程度为敏感的污染影响型项目,将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一级。

建设单位:湖南省桂阳银星有色冶炼有限公司

91431021707402855A)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编制单位:湖南晶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30100MA4L30YU10)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陈楚楚(BH000977)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时间:2020年10月

处理意见:通报

处罚依据:《监管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

3

施茶亭井年产45万吨原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质量问题: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监测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一是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中缺少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7项基本水质因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3.3.5 b中关于基本水质因子以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为基础的要求;二是未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仅布设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3.3.1中关于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调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 8.3.3.3 d中关于三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的要求。

建设单位:湖南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9143000079031939XH)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编制单位: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431300MA4R9XMP2F)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邓军(BH003608)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时间:2020年11月

处理意见:通报

处罚依据:《监管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

4

30万t/a煤炭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质量问题: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监测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一是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中缺少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铁、锰、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10项基本水质因子,不符合《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3.3.5 b中关于基本水质因子以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铁、锰、氯 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为基础的要求;二是仅布设2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3.3.3 d 中关于三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的要求。

建设单位:涟源市龙塘镇金鸡煤矿(91430000187603898N)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编制单位: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431300MA4R9XMP2F)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苏连文(BH003652)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时间:2020年11月

处理意见:通报

处罚依据:《监管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及违规审批核查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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