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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1-0300994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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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规划(2019-2021)》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了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现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来抓,2019年8月23日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19〕18号),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全省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从9月起,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进一步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省共下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361份,处罚金额共14121.047万元;共办理涉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36件,其中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36件、限产停产21件、移送拘留23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经审理,市州生态环境局履行1件,撤销7件,其余案件维持或终止;共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0件,没有被确认违法或被撤销等情况;共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依法应诉4件,没有败诉情况。

(二)加强两法衔接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情况。

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4起,罚款人民币292.585万元。发现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20个,移交公安机关14起,公安机关已立案14起,行政拘留28人,刑事拘留20人。

(三)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统一使用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平台,督促各市州局及时动态更新“两库一单”,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随机抽查后及时录入并公示结果。二是积极主动协调省市管局、省级平台技术支持公司,组织市州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考核要求推进“双随机”工作,及时通报使用情况。三是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ODS双随机抽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卫健委、住建局等开展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全省已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数据库151个,涵盖污染源26984家,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151个,入库执法人员1830名。2020年1-12月,全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25994家次,随机抽查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791个,随机抽查信息公开6855条。

(四)完成专项执法任务情况。一是部级层面。完成了“清废行动”专项任务,解除挂牌部级问题4个,省级问题1个,立行立改问题86个,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省级层面。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对全省医疗机构废水、废物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报告技术复核等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省目前已经运营生产的1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二噁英专项执法监测。

(五)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厅积极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基本情况为:一是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成立情况。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全省14个市州均设置副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接受市州生态环境局管理,以市州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执法。二是改革实施、三定方案印发情况。全省109个市县(其中市级14个、县级95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完成挂牌、“三定”文件已印发,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甄别并锁定了执法队伍的人员编制底数。三是积极支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六)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加载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了“湖南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名单”,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保障和监督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为切实增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学法考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我厅高标准完成了省直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责评议。编制、更新行业考法题库,组织1043人报名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全厅系统除符合免考条件的63人外,980名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七)法制政府建设情况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帮助下,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思想引领、高位推动;二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立好生态环境规矩;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持续加大“放管服”力度,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五是规范执法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六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被评为“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评优秀单位”和“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在中央组织的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级。

(八)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情况

严格按照2018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文件中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前《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0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已修订完成,并下发市州征求意见,我厅正组织专人研究部分意见的可行性,争取早日成文、执行。

(九)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情况。我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省级层面主要依托官方网站和政务大厅,市县层面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和官网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法进行全文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二是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建设情况。我省建设了全省统一的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场调查、勘验、询问笔录、查询等工作,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该系统与现实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正在进一步加强运维和培训力度。

(十)执法公示和执法评议考核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一发布执法信息,我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其中包含“执法监督(事前事中公开)”和“执法监督(事后公开)”两个板块,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内容。2020年全年规范公开事前事中信息20条,规范公开事后信息27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2020年全省执法办案数和处罚金额均明显下降,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保障还有差距。执法人员的划转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完全落地,执法车辆装备、服装标志、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力度不减、方向不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一)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排污。一是落实执法事项。制定《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湖南实施方案、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求市州生态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主体责任,按照事项清单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执法。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统一使用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统一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执法力度,加大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排污许可证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执法检查。四是强化两法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锻造能力,打造执法铁军。一是强化廉洁执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廉政规定》,筑牢生态环境执法廉政防线。二是全力推进执法保障工作。大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车辆、服装、证件、经费等执法保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继续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积极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执法培训,形成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练兵模式,持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执法大比武、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大练兵活动。四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实际,将执法能力建设列入“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理清执法工作思路,厘清执法机构职能,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综合执法队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5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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