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0-05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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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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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普法工作,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
2.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普法工作责任分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附件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湘法制办〔2018〕1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全面以法治省工作总体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内容,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构建厅党组统一领导,业务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各司其职,全厅上下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局面,为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助力打好打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领导、专家授课与党支部学习相结合,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制度。7月,以厅党组中心组带机关的形式,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学习,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或法学专家解读民法典,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法规处)。10月,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厅党组带机关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提高厅党组成员和厅机关处室、直属直管单位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法规处)。配合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厅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和考核测试(责任单位:法规处)。年底,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责任单位:人事处)。
2、持续开展以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责任单位:宣教处、法规处)。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编印法制宣传册,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专家解读等加强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知法、懂法、守法、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多渠道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加大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力度,提升公众参与热情。(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3、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任务,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营造充分理解、主动配合、热情参与,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核行业公众开放日等时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宣传活动,深化生态安全和核安全法律知识普及。(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特别是厅党组成员、厅领导以及各处室局、各直属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加强对各类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水平(责任单位:执法局、环评处、固体处、辐射处等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六进”活动,重点抓好以环境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大中型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以长沙环境保护技术职业学院为基点,加强对高校、职院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厅机关所在地周边社区为示范点,加强对街道、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等,让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宣教处、法规处、大气处、水处、土壤处、固体处、辐射处、事务中心、后服中心等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区落实)
5、着力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针对不同人群阅读习惯和需求,大力运用微信工作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充分运用“智慧普法”“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普法学习。充分运用湖南生态环境公众号平台建立普法专栏,开展每日送法,精准普法。按照法规处制定相关方案、业务处室提出相关宣传内容、宣教处负责推广发布的方式。结合“七五”普法收官,组织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普法学法宣传活动,积极选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11月,联合省法学会和省高校,组织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落实)7月至9月,结合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立法评估、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立法调研等,在立法过程中开展普法送法(责任单位:法规处、综合处、水处)。结合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和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现场普法,编辑优秀案例“以案释法”,通过公众网、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扩大影响(责任单位:执法局、宣教处、事务中心)。
6、狠抓学法考法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考法制度,积极邀请省人大、省司法厅领导或者生态环境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以案释法。6月至9月,编制并及时更新行业考法题库,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分众分类分行业学法考法。结合生态环境行政应诉,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责任单位:法规处、厅直属机关党委)
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法治自信。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将法治文化融入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地位(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长廊、法治平台、以案释法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与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整合运用综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元阵地,广泛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平安志愿者、综治网格员等力量,创新打造机关、小区、社区“点、线、面”联动宣传模式(责任单位: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与重要节点相结合,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等节点,积极组织,提前策划、全省联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立体普法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普法效果(责任单位:宣教处)。
8、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制度。12月,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责评议,采取ppt和现场讲演方式,展示各单位履责情况,邀请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法律专家、省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担任评委现场评议评选优秀单位,加强履责评议的结果运用。(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处,具体承担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收集整理普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运行机制。紧紧围绕构建生态环保“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厅机关、直属直管各单位和市州生态环境局以及环保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环责险制度等社会化分担机制投入、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的普法动作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源积极投入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三)强化协同协作。普法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工作要求高,各相关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强化全局意识,主动加强与其他处室和单位的衔接配合,提升工作协同性。要加强配合协调和资源整合,着力打破处与处、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界限,建立良性循环工作体系,推动普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弹好“协奏曲”,奏响“大合唱”。
附件2
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普法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普 法 内 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 |
备注 |
1 |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
厅直属机关党委 |
法规处 |
7-10月 |
|
2 |
配合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厅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和考核测试。 |
法规处 |
人事处 |
按要求 |
|
3 |
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 |
人事处 |
法规处 |
年终考核 |
|
4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宣教处 法规处 |
各相关处室 |
6月、 12月 |
|
5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 |
土壤处 |
法规处 宣教处 |
6月 |
|
6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学习宣传 |
固体处 |
法规处 宣教处 |
8月 |
|
7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 |
大气处 |
法规处 宣教处 |
特护期 |
|
8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学习宣传 |
环评处 |
法规处 宣教处 |
9月 |
|
9 |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 |
环评处 |
各相关处室 |
全年 |
|
10 |
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分众分类分行业学法考法 |
厅直属机关党委 |
各相关处室 |
5-8月 |
|
11 |
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环监局 |
法规处 生态处 宣教处 |
全年 |
|
12 |
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立法评估及修订。 |
法规处 |
各相关处室 |
年底前 |
|
13 |
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立法调研 |
水处 |
法规处 |
9月底前 |
|
14 |
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现场普法,编辑优秀案例“以案释法”,适时通过公众网、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
执法局 |
宣传处 事务中心 |
全年 |
|
15 |
推动法治文化与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开展生态环境部门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
厅直属机关党委 办公室 |
法规处 后服中心 |
全年 |
|
16 |
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宣传 |
宣教处 |
生态处 辐射处 |
4-8月 |
|
17 |
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责评议活动 |
法规处 |
人事处 |
11月 |
|
说明:各责任单位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普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