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湖南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2-5301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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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举办2012年湖南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国家对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经研究,定于11月下旬举办2012年湖南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批:2012年11月20日-23日,省厅集中组织视频培训;
第二批:2012年11月24日-12月10日,市州自行组织培训。
二、培训对象
省、市、县(含工业园区)三级环保部门的所有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环境监察办法》解读、环保法律应用、环境监察稽查、环境应急管理、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与稽查、环保案例点评及强制执行、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及规范执法办案、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2,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培训以全省电视电话视频集中培训和各市州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辅以案例分析、专家答疑、经验交流、实践操作、自学等方式。参训人员必须参加闭卷考试,由省厅统一命题,各市州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对合格者,由省厅颁发培训合格证。每个市州按照1%的比例确定培训不合格人员名单,并报至我厅。
五、组织实施
全覆盖培训分2批完成,第一批由省厅统一组织,采取视频培训的方式,设立1个主训场(省厅8楼会议室)和14个分训场(每个市州一个);第二批由各市州自行组织。请各市州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认真组织本级及辖区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人员有计划分批次报名并在地市集中参加视频培训,组织开展案例分析、专家答疑、经验交流、实践操作等培训。
为确保培训顺利进行,请各市州确定专人负责视频培训技术保障工作,提前做好网络连接和硬件设备的检修与调试,并于11月19日下午15:00与省厅联调,11月20日上午8:00准时开机。
六、其他
请各市州于2012年11月14日前将培训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厅;11月19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见附件1)报电子件至我厅;12月10日前将所有学员的考试成绩及不合格学员名单报电子件至我厅。
联 系 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谌 羿
联系电话:0731-85698115
传 真:0731-85698113
电子邮箱:hnjczd@126.com
省环保厅信息中心 刘艳顺 李一欣
联系电话:0731-85698027
附件:1.2012年湖南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视频培训学员信息表
2.2012年湖南省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全覆盖第一期视频培训课程表
湖南省环保厅
201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