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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1-7702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11-01-0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举办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市州环保局:

  根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部、省协议要求,为做好我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试点工作,确保各示范区项目按要求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州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分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同志1名;

2、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分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同志1名;

3、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分管环保的领导1名(见附件一);

4、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各个整治村庄支部书记或村主任1名(见附件一);

5、负责编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可研报告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员1名。

二、培训内容

1、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技术规范;

2、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成效评估;

3、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验收考核;

4、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监管;

5、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有关设备性能介绍;

6、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设备招标采购申请报表问题分析。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本次培训班人员多,全省分二期进行,每期三天。

  第一期时间:2011157日,报到:15

  培训对象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益阳等市参训人员。

  第二期时间:20111911日,报到:19

  培训对象为:衡阳、常德、郴州、张家界、邵阳、永州、怀化、湘西自治 州等市参训人员。

四、培训地点:

  在长沙市万家丽中路唐湘大酒店(省环保厅对面)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所辖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乡、镇和示范连片村,并落实参加培训人员。

2、请各市州环保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二)汇总统一于14日前报我厅自然生态处。

联系人:省环保厅 周胜文 85698050(兼传真)

        培训中心 刘志 85622925 (兼传真)

3、参加本次培训班正式代表一律不收培训费。各单位仅限1名,不得超员。

附件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名单.xls

附件二::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平培训班回执.doc

20101227

关于举办全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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