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保局:
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湘环函〔2010〕230号文要求,部分地市完成情况较差,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抓紧今年最后的时间,力争完成目标任务。为做好今年环境责任保险的工作总结及后续环境责任保险的工作部署,请各市州于12月20日前将2010年环境责任保险工作总结上报至省厅污染防治处。内容包括:
1、2010年内投保企业数(分湘环函〔2010〕230号文目标内及目标外);
2、推动环境责任险所做的工作;
3、企业出险及赔偿情况;
4、保险公司参与情况;
5、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6、下一步工作建议。
联系人:石竹 0731-85698079 邮 箱:17718056@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