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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0-4831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10-06-0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关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
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我们对今年上半年湘江流域8市水污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对工作进展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和运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挂牌督办的地方政府应加强项目监管,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项目的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尽快报送省监察厅、省环保厅。

二、责成问题突出的单位制定整治落实方案和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须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申请验收摘牌。对整治合格的,由两厅联合下达摘牌通知。

三、各所在市监察部门要按照湘监发[2010]1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环境治理;会同环保部门对治理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落实奖惩措施,严格实行问责。

四、对整治工作不到位,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特别是在今年7月初环保部对我省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减排核查时,因不能稳定正常运行而扣减化学需氧量减排量的市(县),省环保厅将不予安排下半年的环保治理资金,并对该市(县)有水污染的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相关材料请及时上报省环保厅(污防处汤宏85698076)和省监察厅(执法室陈茜82688921)。

附件: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名单

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  湘江流域△  整治  督办  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63印发

 

关于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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