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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8-8828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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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征求《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环保部、中国保监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精神,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拟在全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为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我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共同起草了《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试行方案》及有关参考材料发给你们,请组织力量进行研究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于74日前送省局污管处。

有关材料到湖南省环保局网站www.hbj.hunan.gov.cn/下载。

联系人:汤宏

电话5451487

邮箱 tanghong6@126.com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处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行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 文件依据: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文)

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省社会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和新产生的污染交织在一起,使我省正处在环境风险高发时期,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群众污染投诉不断增加。为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环境风险处置能力,利用保险工具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保险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减轻政府、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体内容

经过对相关法律环境、政策背景、市场需求的积极研究分析,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开发了《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该产品保障范围的设计符合政策要求,很好的满足了现阶段的市场需求;同时,对行业进行了深入细分,针对不同行业的风险,制定了差异化的费率水平,体现公平。20084月,该产品正式获得了保监会的核准备案(备案号:平安(备案)[2008]11号)。

(一)保险责任

1)自追溯日起至终止日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从事保单载明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由此造成的第三者的下列损失,如果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依照中国法律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A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

B第三者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性命令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

2)发生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尽量减少对第三者的损害,或为了直接抢救第三者的生命、财产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发生污染损害后,对于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进行抗辩,对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相关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二)收费标准

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 #215;基准费率 #215;风险因子

准费率=行业基准费率 #215;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

风险因子=追溯期风险因子表 #215;地区分类风险因子 #215;企业规模风险因子 #215;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风险因子 #215;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风险因子

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保单累计赔偿限额调整比例 #215;每次事故限额比例调整比例 #215;免赔额调整比例

事例:(1)某位于城乡结合区的中型炼焦企业,投保环境环

染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

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万元

风险因子=追溯期风险因子表 #215;地区分类风险因子 #215;企业规模风险因子 #215;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风险因子 #215;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风险因子=1 #215;1.1 #215;1.2 #215;1.1 #215;0.951.3794

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保单累计赔偿限额调整比例 #215;每次事故限额比例调整比例 #215;免赔额调整比例=1 #215;1 #215;0.950.95

基准费率=行业基准费率 #215;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2.184% #215;0.952.0748

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 #215;基准费率 #215;风险因子=1000万 #215;2.0748% #215;1.379428.62万元

(三)赔偿标准

人身伤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项目,确定赔偿金额

财产损失:根据环保部门评估的第三者的实际财产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四)相关附加保险

1)环保设备的财产保险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环保设备的损坏,投保本险种后,发生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投保本险种后,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五)报案及理赔流程

1)报案

a向平安产险95512报案。

b向环境污染责任险办公室报案。

2)理赔流程图(略)

(六)平安承诺理陪时效

(1) 10万元以下的案件,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赔付到位。

(2) 10万元以上的案件,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赔付到位。

四、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动设想

  1、机构设置

1)成立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湖南省环保局主要领导和中国平安出财险湖南省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付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办公室,由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处长为主任,平安财险省公司责任险部经理和省环保局法规处付处长为副主任,相关处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执行

1)第一步,首先向环境保护重点企业推行试点。

2)第二步,取得经验后再向全省推行,各地市成立相应推动促进办公室。

3、操作流程及办法

1)到确定的试点企业调研和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组织部分企业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专题讨论会。

3)下发相关文件。

4)到确定的试点企业签订保险合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7189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现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采取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国际经验表明,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因此,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是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迫切要求,是环境管理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研究及试点示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本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
  
 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下原则,逐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地环保、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推进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环保部门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从防范环境风险出发,提出投保企业或设施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保险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逐步建立配套的标准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系列制度。
  
  ——严格监管,稳健经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业绩。
  
  ——互惠互利,双赢发展。环保部门、保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履行监管职责,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和壮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有效化解污染事故带来的环境和社会矛盾;投保企业利用责任保险机制,抵御污染事故带来的经营风险,承担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利益;保险从业机构提供适合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拓展业务领域,力争取得良好经营业绩;广大群众共享市场化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立重点行业基于环境风险程度投保企业或设施目录以及污染损害赔偿标准,探索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到201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完善,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使该制度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带来损失的事件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重要的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部门、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在建立这项制度的起步阶段,建议各地在地市以上区域开展试点,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国家立法和地方配套法规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为规范管理,环保和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确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市可以在有关地方环保法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二)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要根据本地区环境状况和企业特点,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为对象开展试点,尤其是对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行业,具体范围由环保部门商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在此基础上,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投保目录,并适时调整。保险公司要开发相应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试点地区保险企业应加强环境技术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三)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查、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应建立环境事故勘查与责任认定机制。在发生环境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承保的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公司对环境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在环境事故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和信息。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相关保险公司、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开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环保部门要通过监测、执法等手段,为保险的责任认定工作提供支持。在条件完善时,要探索第三方进行责任认定的机制。
  
  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在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环境污染事故核算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根据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核定。
  
  (四)建立规范的理赔程序。保险监管部门应指导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程序认定标准。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理赔工作的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赔付过程要保证公开透明和信息的通畅,受害人可以通过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获取赔偿信息等,最大程度的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保险公司要指导投保企业开展环境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承保前,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企业生产性质、规模、管理水平及危险等级等要素合理厘定费率水平。承保后,要主动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隐患与不足,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投保企业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具备条件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或地方的规定,把部分行业或企业是否投保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结合起来。
  
  四、切实提高工作支持和保障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的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当地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强化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的手段,并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当前要重点提高环保部门监管能力,特别是对环境风险源监控能力、对污染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能力、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等,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二)各司其责,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职责。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开展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和工艺设施的调查,充分评估其环境风险和影响,制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行业与工艺指导目录,积极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各保险公司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有关情况,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污染事故预防能力审查。
  
  保险公司要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防范污染事故的指导,合理确定费率,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认真执行环境污染事故承保和赔付程序,确保赔款及时支付给事故受害者。
  
  (三)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宣传工作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刚刚起步。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做好相关的政策和技术研究,重点解决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切实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可操作性。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

2008年经中国保监会审核备案)

第一条 为了减轻意外污染损害对被保险人的财务影响,保障被保险人经营活动的持续进行,维护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等投保文件、批单、批注、声明及其他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构成。

保险责任

第三条 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由此造成第三者的下列损失,如果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对于被保险人依照中国法律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

(二)第三者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性命令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用。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尽量减少对第三者的损害,或为了抢救第三者的生命、财产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于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将积极协助被保险人进行抗辩,对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相关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保险人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六条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责任、损失或费用: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的故意行为、违法行为。

(二)在本合同的追溯日以前就已发生的意外事故或已存在的污染损害。

(三)投保之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已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四)硅、石棉及其制品。

(五)自然灾害。

(六)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府的没收、征用。

(七)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

第七条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各项责任、损失或费用:

(一)被保险人拥有、租赁、保管或控制的任何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伤亡。

(三)被保险人依据任何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合同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业务活动中,因业务的需要进行的经常性排污行为所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应当经相关环境监管部门验收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场所或机器设备发生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引起的第三者责任。

(七)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八)任何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九)任何间接损失或利润损失。

(十)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责任、损失、费用。

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第八条 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本条款第三条和第五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限额”;其中,对第三条中涉及的第三者清理费用的单项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第三者清理费用限额”。

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导致的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施救费用在“每次事故限额”以外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限额”。

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多少次意外事故,保险人对第三、四、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的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对于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费用,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的金额为“每次事故免赔额(或免赔率)”。

上述各项限额、免赔额(或免赔率)在投保时由合同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

第九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起止期间由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十一条 投保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人对于缴纳保险费之前发生的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危险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损害的发生。保险人可以要求就本保险相关的风险事项对被保险人的场所、经营活动进行风险查勘,被保险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对于被保险人未履行其对安全管理应尽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十三条 发生污染损害后,被保险人有如下义务:

(一)被保险人有义务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尽力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将对第三者的损害程度降至最低。之后,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获得保险人同意的前提下,聘请环保、治污方面的专家对污染物进行清理。保险人有权对清理程序、费用进行调查、评估,尽力控制清理费用,被保险人应当积极配合。被保险人未履行本义务导致的扩大的责任、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有义务尽快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保险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意外事故和污染损害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人、费用情况、相关第三者及其损失程度等一切相关情况。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被保险人未履行本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对责任、损失、费用情况进行合理调查、查勘、确认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接到第三者索赔或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仲裁或诉讼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否则,对因此扩大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时,应提交:

(一)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请求保险赔偿申请书;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院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四)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医学报告、体检报告、鉴定证明、费用发票单据、损失清单等;

(五)被保险人对污染损害进行调查的相关报告、资料、评测等,清理费用的发票单据;

(六)经法院审理的,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七)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可以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程度的必要材料。

第十六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责任、损失或费用,应当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对索赔方做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保险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相关材料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十八条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将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日内,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

第十九条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赔款金额协商并履行赔偿义务后,受害人又就同一事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每次事故限额与所有重复保险合同每次事故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进行现场查勘、核损定价、参与案件诉讼、向被保险人提供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扣除3%的手续费后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按短期费率的约定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其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保险人也可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送达投保人十五天后,本合同自动解除。保险人按日比例返还投保人已缴的未满期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明确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部分字词有特定含义:

【被保险场所】指保险单上载明的、被保险人所有或租赁的用以经营业务活动的场所地点。

【直接财产损失】指有形财物的损坏或灭失。

【产品】指由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理商生产、销售、处理、经销的商品,包括包装、材料、零部件、对适用性、质量、寿命、功能、用途的保证和说明,且已脱离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销售该产品者的实际掌控,不论是否在运输途中或是否已到达最终消费者之手。

【惩罚性赔款】指法院判决的、在赔偿性赔款之外被保险人应当支付给受害方的赔款,其目的一般是为了惩罚和警告被保险人的恶意作为或不作为。

【故意行为】指明知道其行为会导致他人的伤害或损失,仍希望或放任该行为发生的行为。

【间接损失】指遭受直接财产损失后,进而造成的应得收益的减少或损失以及支出的增加。

【清理】指对危及人身健康和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的污染物进行的调查、检测、清除、处理、中和、控制,是一种短期行动。

【污染损害】指固体、液体、气体、热态的刺激性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烟、蒸气、煤烟、浓烟、酸、碱、化学制品、医疗废物等的释放、散布、泄漏、逸出,并导致自然环境遭受污染的状态。

【污染物】指造成污染损害的物质。

【意外事故】指突发的、非本意的、不可预见的事故。

【追溯日】指为了限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之前的某个日期。

【自然灾害】指危及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给人们带来损害和痛苦的自然现象,包括灾害性天气,如寒潮、霜冻、台风、暴雨、冰雹等;气候异常造成的干旱、洪涝等;生物带来的病虫害如蝗灾等;地质内外营力造成的地震、滑坡、泥石流、火山爆发、海啸等。

【自然环境】指环绕于人类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和各种矿物质资源。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比例(%)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费率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表由基准费率表(包含“基准费率表”和“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以及风险因子表(包含“追溯期风险因子表”、“地区分类风险因子表”、“企业规模风险因子表”、“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风险因子”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风险因子表”)组成。

使用说明

1.保险费=保险金额 #215;基准费率 #215;风险因子

其中:

基准费率=行业基准费率 #215;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

风险因子=追溯期风险因子表 #215;地区分类风险因子 #215;企业规模风险因子 #215;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风险因子 #215;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风险因子

赔偿限额及免赔额调整比例=保单累计赔偿限额调整比例 #215;每次事故限额比例调整比例 #215;免赔额调整比例

2.每份保险单上列明的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超过一处时,应分别根据不同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计算保险费。在无法分别计算的情况下,每增加一处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保险费上浮15%;同时,如被保险人业务涉及多个行业,选取其所有业务中行业基准费率最高值计算保险费。

基准费率表

行业基准费率

农业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728%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728%

谷物的种植

0.728%

蔬菜的种植

0.728%

薯类的种植

0.728%

花卉的种植

0.728%

油料的种植

0.728%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

0.728%

豆类的种植

0.728%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728%

棉花的种植

0.728%

水果、坚果的种植

0.728%

麻类的种植

0.728%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

0.728%

糖料的种植

0.728%

香料作物的种植

0.728%

烟草的种植

0.728%

中药材的种植

0.728%

其他作物的种植

0.728%

 

 

林业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0.728%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0.801%

育种和育苗

0.728%

木材的采运

0.801%

造林

0.728%

竹材的采运

0.801%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0.728%

林产品的采集

0.801%

畜牧业

牲畜的饲养

0.728%

狩猎和捕捉动物

0.728%

猪的饲养

0.728%

其他畜牧业

0.728%

家禽的饲养

0.728%

 

 

渔业

海洋渔业

0.801%

内陆渔业

0.801%

海水养殖

0.801%

内陆养殖

0.801%

海洋捕捞

0.801%

内陆捕捞

0.801%

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0.728%

农业服务业

0.728%

其他农业服务

0.728%

灌溉服务

 

林业服务业

0.728%

其他畜牧服务

0.728%

畜牧服务业

0.728%

渔业服务业

0.728%

兽医服务

0.72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

0.874%

其他煤炭采选

0.874%

褐煤的开采洗选

0.87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310%

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活动

0.72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铁矿采选

1.092%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1.09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1.092%

贵金属矿采选

1.092%

铜矿采选

1.092%

金矿采选

1.092%

铅锌矿采选

1.092%

银矿采选

1.092%

镍钴矿采选

1.092%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1.092%

锡矿采选

1.092%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1.092%

锑矿采选

1.092%

钨钼矿采选

1.092%

铝矿采选

1.092%

稀土金属矿采选

1.092%

镁矿采选

1.092%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

1.092%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1.092%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

1.092%

非金属矿采选业

土砂石开采

0.801%

采盐

0.728%

石灰石、石膏开采

0.874%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1.09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0.801%

石棉、云母矿采选

1.092%

耐火土石开采

0.801%

石墨、滑石采选

0.801%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0.801%

宝石、玉石开采

0.801%

化学矿采选

0.801%

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0.801%

其他采矿业

谷物磨制

0.801%

其他采矿业

1.092%

饲料加工

0.801%

农副食品加工业

 

植物油加工

0.801%

水产饲料制造

0.801%

食用植物油加工

0.801%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0.801%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0.801%

其他水产品加工

0.801%

制糖

0.801%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0.801%

屠宰及肉类加工

0.801%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0.801%

畜禽屠宰

0.801%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0.801%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0.801%

豆制品制造

0.801%

水产品加工

0.801%

蛋品加工

0.801%

水产品冷冻加工

0.801%

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0.801%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0.801%

 

 

食品制造业

焙烤食品制造

0.874%

水产品罐头制造

0.801%

糕点、面包制造

0.874%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0.801%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0.874%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0.801%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0.874%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0.801%

糖果、巧克力制造

0.874%

味精制造

0.801%

蜜饯制作

0.801%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0.801%

方便食品制造

0.874%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0.801%

米、面制品制造

0.801%

其他食品制造

0.801%

速冻食品制造

0.801%

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0.801%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0.874%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0.801%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0.801%

盐加工

0.801%

罐头制造

0.801%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0.801%

肉、禽类罐头制造

0.801%

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0.801%

饮料制造业

酒精制造

0.801%

碳酸饮料制造

0.801%

酒的制造

0.801%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0.801%

白酒制造

0.801%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0.801%

啤酒制造

0.801%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0.801%

黄酒制造

0.801%

固体饮料制造

0.801%

葡萄酒制造

0.801%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0.801%

其他酒制造

0.801%

精制茶加工

0.801%

软饮料制造

0.801%

 

 

烟草制品业

烟叶复烤

0.874%

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0.874%

卷烟制造

0.874%

 

 

纺织业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456%

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092%

棉、化纤纺织加工

1.092%

毛制品制造

1.092%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456%

麻制品制造

1.092%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456%

丝制品制造

1.092%

毛条加工

1.092%

绳、索、缆的制造

1.092%

毛纺织

1.092%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092%

毛染整精加工

1.456%

无纺布制造

1.092%

麻纺织

1.092%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092%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092%

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092%

缫丝加工

1.092%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092%

绢纺和丝织加工

1.092%

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092%

丝印染精加工

1.456%

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092%

纺织制成品制造

1.092%

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09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纺织服装制造

0.801%

制帽

0.801%

纺织面料鞋的制造

0.80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

皮革鞣制加工

1.456%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456%

皮革制品制造

1.456%

毛皮鞣制加工

1.456%

皮鞋制造

1.456%

毛皮服装加工

1.456%

皮革服装制造

1.456%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1.456%

皮箱、包()制造

1.456%

羽毛()加工及制品制造

1.456%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456%

羽毛()加工

1.456%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456%

羽毛()制品加工

1.456%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锯材、木片加工

0.801%

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1.456%

锯材加工

0.801%

木制品制造

0.801%

木片加工

0.801%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0.801%

人造板制造

1.456%

木容器制造

0.801%

胶合板制造

1.456%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0.801%

纤维板制造

1.456%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0.801%

刨花板制造

1.456%

 

 

家具制造业

木质家具制造

1.310%

塑料家具制造

1.310%

竹、藤家具制造

1.310%

其他家具制造

1.310%

金属家具制造

1.310%

 

 

造纸及纸制品业

纸浆制造

1.820%

加工纸制造

1.820%

造纸

1.820%

纸制品制造

1.820%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1.820%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1.820%

手工纸制造

1.820%

其他纸制品制造

1.82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印刷

1.456%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1.456%

书、报、刊印刷

1.456%

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

0.801%

本册印制

1.456%

记录媒介的复制

0.87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文化用品制造

0.801%

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0.801%

文具制造

0.801%

乐器制造

0.801%

笔的制造

0.801%

中乐器制造

0.801%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0.801%

西乐器制造

0.801%

墨水、墨汁制造

0.801%

电子乐器制造

0.801%

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0.801%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0.801%

体育用品制造

0.801%

玩具制造

0.801%

球类制造

0.801%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0.801%

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0.801%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0.801%

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0.801%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0.801%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0.80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184%

炼焦

2.184%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184%

核燃料加工

2.912%

人造原油生产

2.184%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1.820%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1.820%

无机酸制造

1.820%

合成材料制造

1.820%

无机碱制造

1.820%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1.820%

无机盐制造

1.820%

合成橡胶制造

1.820%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1.820%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1.820%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1.820%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1.820%

肥料制造

1.820%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1.820%

氮肥制造

1.820%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1.820%

磷肥制造

1.820%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1.820%

钾肥制造

1.820%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1.820%

复混肥料制造

1.820%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1.820%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1.820%

信息化学品制造

1.820%

其他肥料制造

1.820%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1.310%

农药制造

1.820%

动物胶制造

1.820%

化学农药制造

1.820%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1.820%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1.820%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1.820%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1.820%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1.820%

涂料制造

1.820%

化妆品制造

1.820%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1.820%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1.820%

颜料制造

1.820%

香料、香精制造

1.820%

染料制造

1.820%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1.820%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1.820%

兽用药品制造

1.8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1.820%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1.820%

中药饮片加工

1.31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820%

中成药制造

1.310%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1.820%

涤纶纤维制造

1.820%

化纤浆粕制造

1.820%

腈纶纤维制造

1.820%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1.820%

维纶纤维制造

1.820%

合成纤维制造

1.820%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1.820%

锦纶纤维制造

1.820%

 

 

橡胶制品业

轮胎制造

1.820%

橡胶零件制造

1.820%

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1.820%

再生橡胶制造

1.820%

力车胎制造

1.820%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1.820%

轮胎翻新加工

1.820%

橡胶靴鞋制造

1.820%

橡胶板、管、带的制造

1.820%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1.820%

塑料制品业

塑料薄膜制造

1.820%

塑料零件制造

1.820%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1.820%

日用塑料制造

1.820%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1.820%

塑料鞋制造

1.820%

泡沫塑料制造

1.820%

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1.820%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1.820%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1.820%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1.82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2.548%

光学玻璃制造

1.310%

水泥制造

2.548%

玻璃仪器制造

1.310%

石灰和石膏制造

2.548%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1.310%

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2.548%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1.310%

水泥制品制造

2.548%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1.310%

砼结构构件制造

2.54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1.310%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2.548%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1.310%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2.548%

陶瓷制品制造

1.310%

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2.548%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1.310%

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2.548%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1.310%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2.548%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1.310%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1.310%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1.310%

建筑用石加工

1.310%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310%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1.310%

石棉制品制造

2.548%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1.310%

云母制品制造

2.548%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1.310%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2.548%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1.31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1.310%

平板玻璃制造

1.310%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1.310%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1.310%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1.31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炼铁

2.548%

钢压延加工

2.548%

炼钢

2.548%

铁合金冶炼

2.54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2.548%

银冶炼

2.548%

铜冶炼

2.548%

其他贵金属冶炼

2.548%

铅锌冶炼

2.548%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2.548%

镍钴冶炼

2.548%

钨钼冶炼

2.548%

锡冶炼

2.548%

稀土金属冶炼

2.548%

锑冶炼

2.548%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2.548%

铝冶炼

2.548%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2.548%

镁冶炼

2.548%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2.548%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2.548%

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2.548%

贵金属冶炼

2.548%

贵金属压延加工

2.548%

金冶炼

2.548%

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2.548%

金属制品业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0.801%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0.801%

金属结构制造

0.801%

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0.801%

金属门窗制造

0.80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0.801%

金属工具制造

0.801%

搪瓷制品制造

0.801%

切削工具制造

0.801%

工业生产配套用搪瓷制品制造

0.801%

手工具制造

0.801%

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0.801%

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0.801%

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0.801%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0.801%

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0.801%

集装箱制造

0.801%

金属制厨房调理及卫生器具制造

0.801%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0.801%

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制造

0.801%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0.801%

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0.801%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

0.801%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0.801%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0.801%

铸币及贵金属制实验室用品制造

0.801%

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0.801%

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

0.801%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0.801%

 

 

通用设备制造业

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0.874%

轴承制造

0.874%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0.874%

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

0.874%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0.874%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0.874%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0.874%

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

0.874%

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0.874%

风机、风扇制造

0.874%

其他原动机制造

0.874%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0.874%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0.874%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0.874%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0.874%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0.874%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0.874%

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0.874%

铸造机械制造

0.874%

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0.874%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0.874%

衡器制造

0.874%

机床附件制造

0.874%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0.874%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0.874%

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0.874%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0.874%

金属密封件制造

0.87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0.874%

紧固件、弹簧制造

0.874%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0.874%

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0.874%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0.874%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0.874%

阀门和旋塞的制造

0.874%

金属铸、锻加工

0.874%

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0.874%

钢铁铸件制造

0.874%

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0.874%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0.874%

专用设备制造业

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0.874%

采矿、采石设备制造

0.874%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0.874%

武器弹药制造

3.640%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0.874%

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0.874%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拖拉机制造

0.874%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0.874%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0.874%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畜牧机械制造

0.874%

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0.874%

渔业机械制造

0.874%

模具制造

0.874%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0.874%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及机械修理

0.874%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0.874%

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0.874%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0.874%

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

0.874%

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0.874%

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0.874%

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0.874%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

0.874%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0.874%

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0.874%

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0.874%

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商业、饮食、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0.874%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制造

0.874%

缝纫机械制造

0.874%

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0.874%

其他服装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0.874%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0.874%

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0.874%

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

0.874%

助动自行车制造

0.874%

工矿有轨专用车辆制造

0.874%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0.874%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0.874%

金属船舶制造

0.874%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0.874%

非金属船舶制造

0.874%

其他铁路设备制造及设备修理

0.874%

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

0.874%

汽车制造

0.874%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0.874%

汽车整车制造

0.874%

船舶修理及拆船

0.874%

改装汽车制造

0.874%

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的制造

0.874%

电车制造

0.874%

航空航天器制造

0.874%

汽车车身、挂车的制造

0.874%

飞机制造及修理

0.874%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0.874%

航天器制造

0.874%

汽车修理

0.874%

其他飞行器制造

0.874%

摩托车制造

0.874%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74%

摩托车整车制造

0.874%

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0.874%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0.874%

交通管理用金属标志及设施制造

0.874%

自行车制造

0.874%

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7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机制造

0.874%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1.092%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0.874%

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0.801%

电动机制造

0.874%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0.801%

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

0.874%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0.801%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0.874%

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

0.801%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0.874%

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0.801%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0.874%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0.801%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0.874%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0.801%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0.874%

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的器具制造

0.801%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0.874%

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0.801%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0.874%

照明器具制造

0.801%

电线电缆制造

0.874%

电光源制造

0.801%

光纤、光缆制造

0.874%

照明灯具制造

0.801%

绝缘制品制造

0.874%

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0.801%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0.874%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0.874%

电池制造

2.184%

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0.874%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0.801%

其他未列明的电气机械制造

0.874%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1.09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通信设备制造

1.092%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1.092%

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1.092%

电子器件制造

1.092%

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1.092%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1.09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1.09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1.092%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1.092%

集成电路制造

1.092%

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1.092%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1.092%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1.092%

电子元件制造

1.092%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1.092%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1.09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1.092%

印制电路板制造

1.092%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1.092%

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0.874%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1.092%

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0.874%

电子计算机制造

1.092%

家用音响设备制造

0.874%

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1.092%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0.874%

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1.092%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1.092%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1.092%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1.092%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1.092%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1.092%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0.874%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1.092%

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0.874%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1.092%

光学仪器制造

0.874%

试验机制造

1.092%

眼镜制造

0.874%

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1.092%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0.874%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1.092%

电影机械制造

0.874%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1.092%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0.874%

汽车及其他用计数仪表制造

1.092%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0.874%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1.092%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0.874%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1.092%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0.874%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1.092%

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0.874%

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0.874%

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1.092%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1.09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工艺美术品制造

1.092%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0.801%

雕塑工艺品制造

0.801%

日用杂品制造

0.801%

金属工艺品制造

1.092%

制镜及类似品加工

0.801%

漆器工艺品制造

1.092%

鬃毛加工、制刷及清扫工具的制造

0.801%

花画工艺品制造

0.728%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0.801%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0.728%

煤制品制造

1.456%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0.728%

核辐射加工

3.640%

地毯、挂毯制造

0.801%

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

1.310%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

0.801%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2.548%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2.548%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生产

2.184%

其他能源发电

1.456%

火力发电

2.184%

电力供应

1.456%

水力发电

0.874%

热力生产和供应

1.456%

核力发电

3.64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0.87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184%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0.80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房屋工程建筑

0.874%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0.874%

土木工程建筑

0.874%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0.874%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0.874%

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

0.874%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0.874%

工矿工程建筑

0.874%

 

 

建筑安装业

建筑安装业

0.874%

 

 

建筑装饰业

建筑装饰业

0.874%

 

 

其他建筑业

工程准备

0.874%

其他未列明的建筑活动

0.874%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0.874%

 

 

铁路运输业

铁路旅客运输

0.728%

客运火车站

0.728%

铁路货物运输

0.874%

货运火车站

0.874%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0.728%

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0.728%

道路运输业

公路旅客运输

0.728%

客运汽车站

0.728%

道路货物运输

0.728%

公路管理与养护

0.728%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0.728%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0.728%

城市公共交通业

公共电汽车客运

0.728%

城市轮渡

0.728%

轨道交通

0.728%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

0.728%

出租车客运

0.728%

 

 

水上运输业

水上旅客运输

0.728%

沿海货物运输

0.874%

远洋旅客运输

0.728%

内河货物运输

0.874%

沿海旅客运输

0.728%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0.728%

内河旅客运输

0.728%

客运港口

0.728%

水上货物运输

0.874%

货运港口

0.874%

远洋货物运输

0.874%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0.728%

航空运输业

航空客货运输

1.310%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1.310%

航空旅客运输

1.310%

机场

1.310%

航空货物运输

1.310%

空中交通管理

0.728%

通用航空服务

1.310%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1.310%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

0.801%

管道运输业

0.874%

运输代理服务

0.728%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0.801%

其他仓储

0.801%

邮政业

国家邮政

0.728%

其他寄递服务

0.728%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电信

0.801%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0.801%

固定电信服务

0.728%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0.728%

移动电信服务

0.80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0.801%

其他电信服务

0.801%

卫星传输服务

0.801%

互联网信息服务

0.728%

 

 

计算机服务业

计算机系统服务

0.728%

计算机维修

0.801%

数据处理

0.728%

其他计算机服务

0.728%

软件业

公共软件服务

0.728%

应用软件服务

0.728%

基础软件服务

0.728%

其他软件服务

0.728%

批发业

农畜产品批发

0.728%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0.728%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0.728%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0.728%

种子、饲料批发

0.72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728%

棉、麻批发

0.728%

西药批发

0.728%

牲畜批发

0.728%

中药材及中成药批发

0.728%

其他农畜产品批发

0.728%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0.7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0.72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0.728%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0.728%

煤炭及制品批发

0.728%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0.728%

石油及制品批发

0.728%

果品、蔬菜批发

0.728%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0.728%

肉、禽、蛋及水产品批发

0.728%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0.728%

盐及调味品批发

0.728%

建材批发

0.728%

饮料及茶叶批发

0.728%

化肥批发

0.728%

烟草制品批发

0.728%

农药批发

0.728%

其他食品批发

0.728%

农用薄膜批发

0.72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0.728%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0.728%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0.728%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0.728%

服装批发

0.728%

农业机械批发

0.728%

鞋帽批发

0.728%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0.728%

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

0.728%

五金、交电批发

0.728%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

0.728%

家用电器批发

0.728%

其他日用品批发

0.728%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0.72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728%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0.728%

文具用品批发

0.728%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0.728%

体育用品批发

0.728%

贸易经纪与代理

0.728%

图书批发

0.728%

其他批发

0.728%

报刊批发

0.728%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0.728%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0.728%

其他未列明的批发

0.728%

零售业

综合零售

0.728%

照相器材零售

0.728%

百货零售

0.728%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0.728%

超级市场零售

0.72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728%

其他综合零售

0.728%

药品零售

0.7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728%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0.728%

粮油零售

0.728%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0.728%

糕点、面包零售

0.728%

汽车零售

0.728%

果品、蔬菜零售

0.728%

汽车零配件零售

0.728%

肉、禽、蛋及水产品零售

0.728%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0.728%

饮料及茶叶零售

0.728%

机动车燃料零售

0.728%

烟草制品零售

0.72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728%

其他食品零售

0.728%

家用电器零售

0.72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728%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0.728%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0.728%

通信设备零售

0.728%

服装零售

0.728%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0.728%

鞋帽零售

0.7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0.728%

钟表、眼镜零售

0.728%

五金零售

0.728%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0.728%

家具零售

0.728%

其他日用品零售

0.728%

涂料零售

0.72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728%

其他室内装修材料零售

0.728%

文具用品零售

0.728%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0.728%

体育用品零售

0.728%

流动货摊零售

0.728%

图书零售

0.728%

邮购及电子销售

0.728%

报刊零售

0.728%

生活用燃料零售

0.728%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0.728%

花卉零售

0.728%

珠宝首饰零售

0.728%

旧货零售

0.728%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0.728%

其他未列明的零售

0.728%

住宿业

旅游饭店

0.801%

其他住宿服务

0.801%

一般旅馆

0.801%

 

 

餐饮业

正餐服务

0.8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801%

快餐服务

0.801%

其他餐饮服务

0.801%

银行业

中央银行

0.582%

其他银行

0.582%

商业银行

0.582%

 

 

证券业

证券市场管理

0.582%

证券投资

0.582%

证券经纪与交易

0.582%

证券分析与咨询

0.582%

保险业

人寿保险

0.582%

保险辅助服务

0.582%

非人寿保险

0.582%

 

 

其他金融活动

金融信托与管理

0.582%

邮政储蓄

0.582%

金融租赁

0.582%

典当

0.582%

财务公司

0.582%

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0.582%

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0.80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82%

物业管理

0.582%

其他房地产活动

0.582%

租赁业

机械设备租赁

0.582%

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0.582%

汽车租赁

0.582%

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0.582%

农业机械租赁

0.582%

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

0.582%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0.582%

其他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0.582%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0.582%

 

 

商务服务业

企业管理服务

0.582%

其他专业咨询

0.582%

企业管理机构

0.582%

广告业

0.582%

投资与资产管理

0.582%

知识产权服务

0.582%

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0.582%

职业中介服务

0.582%

法律服务

0.582%

市场管理

0.582%

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

0.582%

旅行社

0.582%

公证服务

0.582%

其他商务服务

0.582%

其他法律服务

0.582%

会议及展览服务

0.582%

咨询与调查

0.582%

包装服务

0.582%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0.582%

保安服务

0.582%

市场调查

0.582%

办公服务

0.582%

社会经济咨询

0.582%

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0.582%

研究与试验发展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0.692%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0.692%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0.692%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0.582%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0.692%

 

 

专业技术服务业

气象服务

0.582%

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0.582%

地震服务

0.582%

工程管理服务

0.582%

海洋服务

0.582%

工程勘察设计

0.582%

测绘服务

0.582%

规划管理

0.582%

技术检测

0.58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0.582%

环境监测

0.582%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技术推广服务

0.692%

其他科技服务

0.692%

科技中介服务

0.692%

 

 

地质勘查业

矿产地质勘查

0.728%

其他矿产地质勘查

0.728%

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0.728%

基础地质勘查

0.728%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0.728%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0.728%

水利管理业

防洪管理

0.728%

调水、引水管理

0.728%

水资源管理

0.728%

其他水资源管理

0.728%

水库管理

0.728%

其他水利管理

0.728%

环境管理业

自然保护

0.218%

城市市容管理

0.218%

自然保护区管理

0.218%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0.218%

野生动植物保护

0.218%

水污染治理

0.218%

其他自然保护

0.218%

危险废物治理

0.218%

环境治理

0.218%

其他环境治理

0.218%

公共设施管理业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

0.218%

风景名胜区管理

0.218%

城市绿化管理

0.218%

公园管理

0.218%

游览景区管理

0.218%

其他游览景区管理

0.218%

居民服务业

家庭服务

0.728%

婚姻服务

0.728%

托儿所

0.728%

殡葬服务

0.874%

洗染服务

0.874%

摄影扩印服务

0.801%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0.874%

其他居民服务

0.728%

洗浴服务

0.874%

 

 

其他服务业

修理与维护

0.874%

清洁服务

0.874%

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

0.874%

建筑物清洁服务

0.874%

办公设备维修

0.874%

其他清洁服务

0.874%

家用电器修理

0.874%

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0.874%

其他日用品修理

0.874%

 

 

教育

学前教育

0.582%

其他中等教育

0.692%

初等教育

0.582%

高等教育

0.692%

中等教育

0.582%

普通高等教育

0.692%

初中教育

0.582%

成人高等教育

0.692%

高中教育

0.582%

其他教育

0.692%

中等专业教育

0.692%

职业技能培训

0.692%

职业中学教育

0.692%

特殊教育

0.692%

技工学校教育

0.692%

其他未列明的教育

0.692%

卫生

医院

1.310%

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

0.874%

综合医院

1.310%

门诊部医疗活动

0.874%

中医医院

1.31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0.874%

中西医结合医院

1.310%

妇幼保健活动

0.874%

民族医院

1.310%

专科疾病防治活动

0.874%

专科医院

1.310%

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

0.874%

疗养院

0.874%

其他卫生活动

0.874%

社会保障业

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0.728%

社会保障业

0.728%

干部休养所

0.728%

社会福利业

0.728%

收养收容服务

0.728%

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0.728%

新闻出版业

新闻业

0.728%

期刊出版

0.728%

出版业

0.728%

音像制品出版

0.728%

图书出版

0.728%

电子出版物出版

0.728%

报纸出版

0.728%

其他出版

0.728%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广播

0.582%

电影制作与发行

0.582%

电视

0.582%

电影放映

0.582%

电影

0.582%

音像制作

0.582%

文化艺术业

文艺创作与表演

0.349%

博物馆

0.349%

艺术表演场馆

0.349%

烈士陵园、纪念馆

0.349%

图书馆与档案馆

0.349%

群众文化活动

0.349%

图书馆

0.349%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0.349%

档案馆

0.349%

其他文化艺术

0.349%

文物及文化保护

0.349%

 

 

体育

体育组织

0.349%

其他体育

0.349%

体育场馆

0.349%

 

 

娱乐业

室内娱乐活动

0.582%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0.582%

游乐园

0.582%

其他娱乐活动

0.582%

中国共产党机关

国家权力机构

0.349%

中国共产党机关

0.349%

国家行政机构

0.349%

国家机构

0.349%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0.349%

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0.349%

对外事务管理机构

0.349%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0.349%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0.349%

人民法院

0.349%

社会事务管理机构

0.349%

人民检察院

0.349%

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0.349%

其他国家机构

0.349%

政府事务管理机构

0.349%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人民政协

0.349%

民主党派

0.349%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群众团体

0.349%

社会团体

0.349%

工会

0.349%

专业性团体

0.349%

妇联

0.349%

行业性团体

0.349%

共青团

0.349%

其他社会团体

0.349%

其他群众团体

0.349%

宗教组织

0.349%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社区自治组织

0.349%

村民自治组织

0.349%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

0.349%

 

 

赔偿限额调整比例

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调整比例

20

5.00

50

3.00

100

2.00

200

1.80

300

1.50

500

1.40

600

1.30

800

1.20

1000

1.00

2000

0.95

3000

0.90

5000

0.85

1亿

0.80

每次事故限额比例

调整比例

20%

0.80

30%

0.90

40%

0.95

50%

1.00

60%

1.15

70%

1.25

80%

1.30

90%

1.35

100%

1.40

免赔额调整比例

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调整比例

20

50

100

200

300

500

600

800

1000

2000

3000

5000

1亿

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10

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

0.90

0.95

0.98

0.98

0.98

0.98

0.98

0.98

0.98

0.99

0.99

0.99

0.99

1

0.80

0.90

0.95

0.95

0.95

0.95

0.95

0.95

0.95

0.96

0.97

0.97

0.97

5

0.60

0.80

0.85

0.90

0.90

0.90

0.90

0.90

0.90

0.92

0.94

0.94

0.95

10

0.50

0.60

0.70

0.75

0.80

0.80

0.85

0.85

0.85

0.88

0.90

0.90

0.90

20

——

0.50

0.60

0.70

0.75

0.75

0.80

0.80

0.80

0.83

0.85

0.85

0.85

如果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低于1亿,且大于20万)不在上述表格中,则基准保费按照最临近的两个赔偿限额的基准保费的线性插值计算。假设上表中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L1L2对应的基准保费分别为P1P2L介于L1L2之间,则与每次事故赔
偿限额L对应的基准保费计算公式为:

追溯期风险因子表

无追溯期

1.0

追溯期1年及以下

1.01.1

追溯期13

1.11.3

追溯期大于3

大于1.3

地区分类风险因子表

地区分类

风险因子值

地区分类

风险因子值

北京

1.00

河南

1.10

天津

1.20

湖北

1.10

河北

1.20

湖南

1.10

辽宁

1.30

内蒙古

1.10

上海

1.00

广西

1.10

江苏

1.30

重庆

1.10

浙江

1.30

四川

1.10

福建

1.30

贵州

1.00

山东

1.20

云南

1.00

广东

1.20

西藏

1.00

海南

1.10

陕西

1.20

山西

1.30

甘肃

1.00

吉林

1.30

青海

1.00

黑龙江

1.30

宁夏

1.00

安徽

1.10

新疆

1.00

江西

1.10

 

 

企业规模风险因子表

企业规模

风险因子值

大型

gt;1.3

中型

1.1,1.3

小型

1.0,1.1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3000及以上

600-3000以下

6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批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2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1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5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15000及以上

1000-150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运输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3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5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800及以上

400-800以下

4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15000及以上

3000-15000以下

3000以下

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数

1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

4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统计上对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他行业的企业划分规模。

2.本办法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3.企业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上年统计年报每年划分一次。企业规模一经确认,月度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4.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5.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6.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风险因子表

标的处所位置

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

风险因子值

标的处所位置

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

风险因子值

城镇

1.20

镇乡结合区

1.10

城区

1.30

特殊区域

1.10

主城区

1.40

乡村

1.00

城乡结合区

1.10

乡中心区

1.00

镇区

1.10

村庄

0.90

镇中心区

1.20

其它地区

0.80

标的处所位置或保险责任覆盖区域临近下列地区,风险因子值为1.50

1)水域:海洋、江河、湖泊、水库、苇地等(距离在2500以内);

2)常年性季风的上风向地带

城乡分类的解释

(一)主城区

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

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2.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二)城乡结合区

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三)镇中心区

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

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2.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四)镇乡结合区

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五)特殊区域

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其中:

1.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2.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

3.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六)乡中心区

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七)村庄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区域,以及未划入城镇的农场、林场等区域。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风险因子表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

风险因子值

企业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完善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并获得ISO 14000环保认证,且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

0.90

企业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完善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但尚未达到ISO 14000环保认证的要求,且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

0.95

企业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但尚不完善,且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

1.00

企业近5年内出现过轻微环境污染事故,且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完善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1.10

企业近5年内出现过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并受到政府行政处罚,且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完善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1.20

企业近5年内出现过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并受到政府行政处罚,且已经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环境方针所需的完善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gt;1.30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附加场所内清理费用保险条款

2008年经中国保监会审核备案)

第一条 总则

本保险是《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主险后才可投保本附加险。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单载明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的财产遭受污染损害的,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被保险场所内的污染物进行清理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本附加险下的清理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场所内清理费用限额”,计算在主险的“每次事故限额”之外,但并不增加“累计赔偿限额”。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当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在合理的最快时间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保险人的监督下进行清理行动、发生清理费用。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附加场所内清理费用保险费率

本附加险的费率为主险费率的10%,且适用主险风险因子值进行调整。

保险费=每次事故场所内清理费用限额 #215;主险费率的10% #215;风险因子。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2008年经中国保监会审核备案)

第一条 总则

本保险是《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主险后才可投保本附加险。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互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自追溯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由此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如果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精神损害索赔,对于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 赔偿限额

本附加险下的对第三者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限额”,计算在主险的“每次事故限额”之外,但并不增加“累计赔偿限额”。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费率

本附加险的费率为主险费率的30%,且适用主险风险因子值进行调整。

保险费=每次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限额 #215;主险费率的30% #215;风险因子。

关于征求《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的通知

1014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