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招收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8-8828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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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招收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指南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MPA学位教育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为政府机关和非政府部门培养具有现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务或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的根本特点是与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实际相结合,注重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提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从2005年起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我专业教育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如决策机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民政厅局,农业水利厅局,地震局,环保局,气象局,电力局,交通厅局,消防队,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部门的工作者。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方向及学制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 制 |
学费 |
1灾害应急管理 |
主要招收从事专业工作的领导干部,一线干部优先考虑。 |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三至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修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 |
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
2资源与环境管理 | |||
3城乡规划与管理 |
二、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1、
2、湖南师大资环学院成招办 左老师 黄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 : 8872537 8872390
网址:http://zhxy.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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