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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安化县长恒粉末冶金厂停止试生产完善环保设施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06-6236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06-02-1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敦促安化县长恒粉末冶金厂停止试生产完善环保设施的紧急通知

安化县环保局:

经我局调查核实,安化县长恒粉末冶金厂未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三同时”措施,擅自投入部分生产,所排废水As:16.497mg/l,超标32.0倍;Cd:9.71 #215;103mg/l,超标97099倍;Pb:5.105mg/l,超标4.1倍。益娄交界处断面As:0.723mg/l,超标13.5倍;Cd:2.91mg/l,超标581倍(据益阳市环境监测站2006年1月13日的现场监测报告),超标相当严重,对周围群众及下游的人畜用水构成严重威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已对安化县长恒粉末冶金厂下达了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设施的限期改正通知书,现责成你局从确保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立即督促落实到位。对跨界断面加强跟踪监测,并会同当地乡人民政府告知下游群众在河水水质未恢复正常水平前不得使用河溪水。处理情况及进展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跟踪督查。

关于敦促安化县长恒粉末冶金厂停止试生产完善环保设施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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